“弘治十三年四月,赠礼部侍郎夏彦白银一千两;同年七月,赠刘姓老太监黄金八百两、白银一千两;十月,赠天津海关总督杨旺黄金五百两,白银一千七百两……”
“弘治十五年六月,赠锦衣卫千户钱宁黄金八百两;同年十月,赠礼部尚书费宏黄金两千两,白银三千两……”
“弘治十八年二月,赠太监刘瑾黄金四千两,白银一万三千两;三月,赠太监张永、马永成、罗祥共计黄金一万两,白银三万两……”
看到账本中出现“刘瑾”二字,三人的眼神同时聚焦。
“正德元年二月,赠太监刘瑾黄金一万两,白银三万两;赠太监张永黄金八千两,白银一万五千两……”
“正德三年二月,赠太监刘瑾黄金五万两,白银六万两……”
“正德四年二月,赠太监刘瑾黄金五万两,白银七万两……”
“正德五年,赠太监刘瑾……”
“正德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