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关于女商人用以命换命的方式来交换到那位奴隶的自由,人命的本质是不是奴隶主无法偿还的代价。”
星明忽然说了一句有些难懂的话。
雷米没跟上他的思路,想了想道:“这的确是奴隶主用金钱无法偿还的代价,如果能用钱来偿还的话,他可能会赔钱,但以命抵命是规则。”
星明又道:“从唯一一个取消奴隶制的审判来看,奴隶制是不是还是没有被完全消除。”
雷米道:“当然,你正在经历这些。”
星明问道:“那么在奴隶制能用的法则,在现在,此时此刻,还适用吗?有关于奴隶打碎了骑士团的徽记,而奴隶主会受到牵连之类的。”
聊到这雷米想了想,说道:“有一条专门针对奴隶主的新法,如果雇员与奴隶主的契约签订年限超过十年,且薪资远低于违约金时,雇员犯下无法承担的过错,需要由雇主承担。”
星明接着问道:“那如果雇主不愿意承担呢?”
“嗯.........”雷米陷入沉思,按照那位估计打破骑士团徽记的奴隶被奴隶主送进大牢来看,审判应该是这样的:
“雇主只要解除与雇员的契约,应该就不会受到牵连,而雇员则需要独自承担过错,但这件事若是明确的,是雇主所指使的,即使解除契约,也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