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837年时,事态已陷入严重的僵局,民众领袖(上加拿大的威廉·罗耀·麦肯齐和下加拿大的路易·约瑟夫·帕皮诺)决定使用武力。尽管战斗在蒙特利尔和多伦多周围发生,但人民中的大部分仍持消极态度。起义者被轻而易举地击败了,其领导人逃往美国。英国政府作出的反应是,派德拉姆伯爵任加拿大各省总督,并授与他进行管理和调查的一切权力。
德拉姆在加拿大只呆了五个月,但他充分利用了这段时间,在各省听取了各种意见。回国后,他提交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报告;这份报告成为英帝国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除了建议两个加拿大再次合并外,他的伟大贡献还在于提出了允许殖民地实行"责任政府制"的重大建议:
采纳真正的代议制政体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交给代议制机构所信任的人,以促进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这种态度是明智的,然而,这种明智的态度在北美殖民地政府中从未得到承认。…如果以其他任何方式,而不是根据在大不列颠是非常有效的那些原则管理政府,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取得……谐调。…但是,君主必须忍受代议制机构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如果君主得组织与代议制机构相一致的政府,就必须同意靠代议制机构所信任的那些人来使这种政府维持下去。
德拉姆所说的责任政府制即代议制政体,指的是要让帝国权力和殖民地自治之间由来已久的冲突得到有利于后者的解决。他准备允许殖民地议会拥有与英国议会所亭有的-样多的权力,不过还有某些限制,即:帝国政府将继续控制对外关系、管理贸易、支配公有土地和确定殖民地法规。
如果这一大胆的、前所未有的建议被早一点提出和采纳,美洲殖民地可能永远不会爆发起义。然而,甚至在1839年这份报告提出时,它还邀到了广泛的抨击,被认为是一份必将削弱英帝国的带有空想的文件。但是,后来一系列事件所造成的压力很快就迫使英国政治家试验德拉姆伯爵的新原理。尽管试验进行得谨小慎微,而且是尝试性的,但却立刻在英属北美获得成功。于是,责任政府制被推广到其他殖民地,并带来了同样的好处。因此,德拉姆伯爵的思想为英联邦在不幸的加拿大起义之后的数十年中的建立提供了基础。这就是那些起义和由此引起的著名的"德拉姆报告"所具有的历史意义。
国家时期一旦前欧洲殖民地赢得独立或自治,它们便进而发展各自的政治制度和习俗;这些制度和习俗极为多样,取决于诸如地理背景和前殖民地时期的经历之类的因素。
美利坚合众国1777年的《邦联条例》是为管理新的美利坚合众国而准备的第一份文件。它是自由主义者的杰作;自由主义者确信:暴政和中央集权是连在一起不能分离的;民众的自由通过权力分散能得到最好的维护。因此,十三州邦联的创立者允许中央政府对纯国家事务有管辖权,而将其他所有事务交给各州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各州保有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国会召开时十三州邦联设有专门授予美利坚合众国的一切权力、司法权和权利"。
这一安排并没有给国家政府控制诸州和个人的足够权力。这一点在1785至1787年的大萧条时期变得很明显;当时,联邦政府发现它几乎束手无策。在有些地区,失业者组织起来,向州首府挺进,通过暴力获得救济(如1787年马萨诸塞州的谢司起义)。在其他州,即在下层社会控制州议会的地区,则通过了减轻债务人负担的法律。这些发展使保守的有产业者确信,需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制止"暴徒统治"。所有这些就是1787年5月25日在费城独立厅召开制宪会议的背景。
出自宪法大厅的那个文件是为了抑制民众的民主政治而精心拟定的。其主要特点是制订了完善的制约与平衡制度。四个独立的政府机构——众议院、参议院、总统和最高法院——将通过不同的方法被选定,它们的任期各不相同。普选产生的众议院受制于以下几种东西;对选举权的限制、两院制、总统否决权和最高法院。两院制规定参议院可以制止过于冲动的众议院;至于总统否决权,国会能以两院三分之二的反对票使之无效;而最高法院则拥有对国会的司法审查权。长达十六周的辩论于1787年9月17日结束后,制宪者来到市立饭店共进在一起的最后一顿晚餐,这时,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来自豪地估量他们的劳动成果。宪法将十三州联合在一起,组成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持久的联邦政府。
制宪者规定,新宪法一旦有九个州的特别代表会议同意贯彻实行便立即生效。对参加这些会议的代表的挑选在美国历史上引起了第一次民族政治运动。一方是所谓的联邦主义者:富裕的商人、律师和地主;他们能从新的政治结构中获得最大的好处。另一方是宪法反对者:小农场主、工人和工匠;他们根本不需要一份没给他们什么政治权力的文件。尽管后者占人口的大多数,但还是失败了,因为他们分散、无组织、无准备。经过激烈争论后,宪法得到批准;1788年秋,选举产生了第一任总统和第一届国会。
直到1789年4月30日,才有足够的国会议员陆陆续续地来到纽约,为总统选举团一致选举的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举行就职典礼。这些最早的官员面临着许多令人惊愕的问题;没有官僚机构、没有基金和税收制度,没有新政府可以用来作为根据的种种先例。然而,恢复稳定仅花费了短得惊人的时间,联邦政府很快就发挥了作用。华盛顿总统的有力领导、战后数年曾困扰美国的不景气的经济的回升和宪法本身都有助于使制度见效。虽然宪法规定了强有力的国家领导,但同时,它又很有弹性,完全能适应时代和环境的变化。《人权法案》就是一个较早的例子;它尽管遭到了大多数富人的反对,还是于1791年被接受。这一法案阐明了公民的若干权利,其中包括言论自由、宗教信仰和集会自由、出版自由以及辩护人的权利等。
开国者的一个独特贡献就是解决了联邦制这一难题。他们通过使权力竞争降到最低限度这样的方式谨慎地在国家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分配政治权力。如果出现任何争端,独立的法院系统便采取措施作出裁决。事实上,国会依据新宪法作出的最早的决议之一就是通过了阐明联邦法庭的职责和权力的《司法条例》。1787年的《西北法令》规定,新州应建立在俄亥俄河以北地区;它们在法律上除不采用奴隶制外,其他方面都与旧州完全一样。这确保了西部各地在有资格成为州时会在相同的原则和条件下加入联邦。在这些情况下,美国不断向西扩展疆土,从阿勒格尼山脉一直扩展到太平洋。它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大片大片的领土:通过从法国手中购进"路易斯安那购地"获得密西西比河流域;通过强占和购买从墨西哥手中获得西南地区;通过同英国谈判夺得西北地区;通过购买从俄国手中获得阿拉斯加。在这些新地区又建起一连串的州,最后增加到50个州,组成了今日的美利坚合众国。
拉丁美洲国家时期拉丁美洲的政治发展与美国的政治发展截然不同。拉丁美洲的趋势是政治分裂而不是政治统一。山脉和密林等障碍将一个地区同另一个地区分隔开来,交通工具的缺乏意味着这些地区同欧洲的联系常常比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西班牙统治下的几个世纪的与世隔绝因助长了分离主义倾向,也促进了分裂。个别领导人宁愿在小国中名声显赫,而不愿在大的联邦中湮没无闻,这些人的个人野心也必须予以考虑。于是,西班牙最初的八个殖民地这时变成了至少18个独立的国家:过去的拉普拉塔联邦总督辖区已变成阿根廷、巴拉圭、玻利维亚和乌拉圭诸独立的共和国;从前的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变成了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巴拿马诸国,危地马拉都督辖区分成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等独立的国家。
长期的不稳定性是国家时期拉丁美洲政治的另一个特征,它表现为政府经常因军事政变而被推翻。相反,美国至今仍保留了1787年的宪法,尽管这一宪法经过多次修正。此外,美国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政局比较稳定;通常由两个政党在通过正规选举而当选的基础上轮番执政。但是,在拉丁美洲,20个共和国自独立以来总共采用了186部宪法,平均每个国家有9.3部。政府的兴起和倒台更是屡屡发生。的确,据说巴西皇帝多姆·佩德罗二世(1831-1889年在位)在1876年参观费城博览会时曾讲过,这里展出的新机器虽然很多,但拉丁美洲每分钟里发生的革命比他在这里所看到的新机器还要多。
不过,几乎所有这些拉丁美洲的"革命"都仅仅是名义上的革命。真正的革命是那种能使制度发生根本变化、能使社会和政治秩序从根本上得到重建的革命。拉丁美洲大多数所谓的"革命"只不过是一个军事独裁者取代另一个军事独裁者,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秩序。这种军方对政治事务的干涉,部分地起因于许多拉丁美洲国家所存在的明显的阶级差别和人民大众对政治的冷淡态度或抵触情绪,因此,这种干涉使少数富有的地主和高级军官能象做游戏一样地操纵政界。一批批军事和文职领袖相继执政,他们几乎不注意人民的愿望或国家的需要。因此,毫不奇怪,秘鲁80%以上的总统是军人,厄瓜多尔的军校就教导学生:"军事生涯的最后一步是获得共和国总统的职位"
加拿大与拉丁美洲和美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9世纪期间英国殖民地在维持与帝国的关系的同时逐渐赢得了自治。如前所述,这一独特发展的基础就是德拉姆伯爵1839年提出的责任政府制的原则。这个观念太新、太激进,不能马上为人们所接受,但是,英国政府的确迅速实行了他的将两个加拿大重新联合起来的建议。1841年生效的《加拿大法案》规定,加拿大联合议会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由总督任命,是终生的,下院在相当广泛的选举权的基础上选举产生。行政部长将由总督选拔,这使总督能任命属于下院中多数党的那些人,从而建立责任政府制。
好几年中,英国政府不愿冒险尝试。1839年,殖民大臣约翰·罗素伯爵指出了他认为责任政府制不可能实行的原因:"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督在接到女王命令的同时,又得到他的行政议会的劝告,而这两者是完全不相一致的。如果他服从来自英国的命令,立宪责任之类的事就会彻底失败;但是,如果他听从其议会的劝告,他就不再是一位从属的官员,而是一位独立的君主。……因此,我了解到了采纳[责任政府制]原则时所难以逾越的障碍。"罗素伯爵说,摆脱这种僵局的方法是双方"采取明智的节制态度。总督必须只反对议会的极大地影响女五名誉或帝国利益的请求;而为了协调一致,为了虔诚地依附大不列颠的权力,议会必须准备修改它的某些措施"。
这一妥协方针在实际中证明是行不通的,一任又一任总督都未能阻止充分实行责任制的要求。1846年,一位新殖民大臣格雷勋爵察觉到不可能阻止德拉姆所提倡的责任政府制的实施。他在给新斯科合总督的命令中大胆宣布:"……让上院长期阻挠舆论所要求的、议会的民众部门所提出的某些措施的通过,是不可能的。……在北美任何英属殖民地继续维持与居民意见相违背的政府,既不可能,也不会令人满意;对于这一点,无论怎样明确承认也不为过。"
于是,责任政府制首先在新斯科舍,随即在加拿大得到实施,从而成功地证明了德拉姆伯爵的先见之明。施行责任政府制几年后,加拿大总督下结论说:"我已有这样一种想法:在北美大陆这块土地上,在共和国美国面前,维持同英国的关系和英国的制度是可能的,倘若你慷慨地、信任地授予英国的制度的话。当信仰是真诚的时候,它始终是有感染力的。……"1837年的起义领袖威廉·罗耀·麦肯齐给了最惊人的颂辞。他在经过十年流放遇大赦返回家园时说道:"如果我1837年时就看到了我在1848年时见到的情形,那么,不管我们也许会犯下什么错误,我会一想到那种造反的念头就不寒而栗。"
如此,在英国与其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上开始了一场彻底的革命。由于责任政府制原则被推广到其他殖民地,英帝国转变成直至今天仍很繁荣的持久的英联邦。
由于沿海各省乃至加拿大联合省人口太少、不能有效地孤立独处,加拿大政治上的进一步发展——1867年加拿大联盟的成立——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加拿大西部广大地区及其未经勘探过的资源正有待于开发,这是加拿大的责任。随着美国南北战争结束而来的是美国爱国狂的大国沙文主义的雄辩,他们把眼光贪婪地盯着北面的英属殖民地,因此,统一不仅保证了经济上的利益,而且保证了军事上的安全。在经过极短时间的讨论之后,加拿大政治家们一致达成联合协议,1867年7月1日通过《英属北美法案》,成立了加拿大自治领。在以后的几十年中,自治领象美国那样将领土向西扩展到太平洋。马尼托巴、不列颠哥伦比亚、阿尔伯达和萨斯喀彻温分别于1870年、1871年和1905年成为自治领的省份。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时,类似的发展正在欧洲人移居的帝国的其他地区出现。澳大利亚的殖民地化始于1787年,当时,一支由750名罪犯和250名看守组成的远征队从英国到达这里。由于失去了十三个殖民地,澳大利亚使被选作新的罪犯倾倒场。到1793年时,自由移民开始到达此地,并在今昆士兰、维多利亚、南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乃至遥远的西澳大利亚建立了殖民地。
与此同时,成群的捕鲸者、捕海豹的人和商人动身到更加遥远的新西兰诸岛去,至1792年,他们已屡次到达那里,尽管当地的毛利人即波利尼西亚人比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先进、好战得多。到1839年时,新西兰已有2,000移民,于是,伦敦正式宣布它为英国的领地。随后几十年中,殖民者接连不断地从英国来到那里,而这主要是由于爱德华·吉本·韦克菲尔德的活动;他是一位精力旺盛的发起者,曾创办土地开发公司,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输送了相当多的移民。
至19世纪中叶,一系列殖民地已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大部分沿海地区扎下根来,而且,由干这些殖民地人口日渐增加、局势日趋稳定,它们开始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要求自治的骚动愈益频繁,正如早些时候加拿大的情况一样,但是,加拿大的先例这时却围作使太平洋殖民地轻易获胜的模式。185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澳大利亚殖民政府法案》,授权各殖民地组成它们自己的议会、确定选举权、修改它们的宪法、规定自己的关税等,但所有这些须经女王批准后才能生效。不过,若依照在加拿大经过试验并得到证实的程序,女王的批准随时可得。同样,在新西兰,1852年也通过了一项法规:建立六个拥有较大的地方治理权的省份和一个实现地方的种种目的的大议会。四年后,责任政府制在新西兰得到正式批准。
将澳大利亚六个互不相连的殖民区统一为联邦这一最终任务的完成在澳大利亚比在加拿大更为容易,因为这里不存在扩张主义邻国的压力。但到19世纪末时,即使与世隔绝的澳大利亚也感到了外界影响的拉力。外来国家正吞并着澳大利亚人认为在他们的保护范围之内的太平洋诸岛屿。另外,亚洲人迁入的问题也被认为是对澳大利亚白人霸权的威胁;所以,1899年的公民表决表明,各殖民地绝大多数人都赞成联邦。190o年,英国议会通过一个法案,1901年1月1回澳大利亚联邦正式出现在多民族大家庭中。
南非如前所述,南非殖民地是荷兰人建立的,但到1814年时却归英国人统治。荷兰的农场主,即他们自称的布尔人,是一批顽强的、难以对付的家伙,他们要求的仅仅是听任他们在辽阔的内地牧放牲畜,象过去的族长那样统治他们的家族和土著奴隶。当英国人干涉布尔人对土著的所作所为时,布尔人便开始了1836年的大迁徙。一些人移居奥兰治河那边的地区,另外一些人则越过瓦尔河继续向前推进。但英国人继续要求对布尔人的统治权,并在东海岸的纳塔尔建立了一个由英国移民拓展的殖民地。
1853年,开普殖民地获得了代议制机构,不过,责任政府制直到1872年才得到采纳;而纳塔尔到1893年时才达到相同的阶段。这两个地区之所以被耽误下来,很大程度上由于土著的人口优势;土著的待遇是帝国政府所关心的事情。此外,两个白人民族即布尔人和英国人之间的摩擦继续存在。从某一点上说,问题似乎已通过。布隆方丹协议,(1854)得到解决;在此协议中,英国人接受奥兰治河为他们的北面边界,并承认奥兰治自由邦和德兰士瓦这两个布尔人共和国的独立。但是,1871年,在奥兰治河北面的金伯利发现金刚石矿;到1890年时,大约开采了六吨金刚石,价值3,900万英镑。同样重要的是,1886年在德兰士瓦南部发现金矿。4年内,45o家公司相继成立,资本总额为110万英镑。
如此巨大的财富自然吸引采矿者从世界各地蜂拥而来,这转而又导致了使《布隆方丹协议》过时的纠纷。一方面,布尔人憎恨入侵者,企图限制他们的特权,而另一方面,英国政府正遭受着不顾《布隆丹协议》中所承担的义务、去吞并矿藏丰富的地区的强大压力。扩张主义最有力的鼓吹者是传奇人物塞西尔·罗得斯;他的一生从当一个身体虚弱的移民开始,以帝国主义的大富翁代表者的身份而告终。同早些时候的征服者一样,他以极端残忍的手段,首先在金刚石产地,然后在金矿矿山中积聚起巨大的财富。但是,对罗得斯来说,财富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更大目标——扩大英帝国统治——的手段。"那就是我的梦想——全归英国所有",当他在金伯利还是个小伙子时常向北朝着辽阔的非洲内地挥舞着手这样说道。
发财之后,他进入政界,成为开普殖民地的总理,然后,开始为实现他的梦想而制订计划并采取行动。由于伦敦政府犹豫不决,有些人接受罗得斯的计划,有些人则予以强烈的反对,罗得斯决定用暴力手段强行解决争端。1895年,他为一场反对德兰士瓦总统保尔·克留格尔的革命提供资金,并在他的朋友l.s.詹姆森博士的指导下,组织了对德兰士瓦的袭击。但革命和袭击都失败了,罗得斯不得不辞去总理职务。然而,这些事件进一步恶化英国人和布尔人之间的关系,直到最后即1899年使全面战争爆发。
布尔人凭借游击战术使战争拖延了三年,并迫使英国人调动了30万军队来对付60000至75000布尔人。最后,布尔人不得不签订了承认英国的宗主权的《弗里尼欣和约》(1902年),但作为回报,他们也得到许诺,一旦情况允许,即可成立代议制机构。起初,英国人不愿让一个最近一直在为完全独立而斗争的民族实行全商责任政府制,但1905年执政的自由党新政府决定采取安抚与平等的政策。因此,1907年,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河殖民地都获准实行全面责任政府制。次年,这两个殖民地同开普殖民地和纳塔尔一起为成立联邦开始谈判。一个宪法草案得到一致同意,英国议会将其编入1909年的《南非法案》。第二年,《法案》开始生效,南非联邦成为英国自治社区的成员。
结论显而易见,欧洲人在其海外殖民地中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和习俗。这些制度和习俗的差异非常明显,因而,如果一位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政治领导人发觉自己在领导一个其派系利益、民族集团及大城市领导机关的平衡颇不稳定的美国政党,他会全然不知所措。如果他面对拉丁美洲的政治及其接连不断地出现的种种宪法和形形色色的军事首脑,他会更为手足无措。然而,在这些明显的差别之下,由于所有这些政治制度都源于欧洲这一共同发源地,产生了某些潜在的类似点。这一共同起源解释了各种法典——美国和英国自治领的盎格鲁-撒克逊法典,拉丁美洲和魁北克的罗马法典——的相似之处;它还解释了信奉立宪制度这一点,尽管严格信奉或避免信奉的方法各不相同。
第十八章南北美洲和英国自治领(下)
三、经济上的欧化
殖民地时期经济领域的欧化同政治领域的欧化一样十分普遍。就欧洲诸列强来说,起初他们的经济目的和方法基本相同。它们都信奉使殖民地经济从属于母国经济的重商主义原则。下面这一命令是1763年伦敦下达给魁北克总督默里的,它与其他无数个由巴黎、马德里或里斯本发出的有关这一问题的命令没有任何差别:
……我们的明确的愿望和意志是:你们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得以使我们最不愉快的痛苦,对任何一个或几个建立任何制造业和从事任何贸易的法律表示赞同,这类法律对这个王国是有害的、不利的;你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来阻止、反对和限制任何可能建立上述制造业或确立上述贸易的企图。
尽管有这一共同的重商主义背景,欧洲各殖民地不久便发展了独特的经济;这些经济不仅不同于欧洲的经济,而且它们彼此间也互不相同。我们将看到这种多样性起因于几大因素,其中包括诸母国经济发展的不同和诸殖民地自然资源及人力资源的不同。
拉丁美洲如第六章第八节所述,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既决定于可得到大量的金银和土著劳力这一点(金银和土著劳力是英属美洲和法属美洲所缺乏的),又决定于以非洲奴隶劳力为基础的单一经营的种植园的发展,还决定于伊比利亚诸国的经济落后(这种落后还传给了它们的殖民地)。最终结果是,拉丁美洲从未取得格兰德河以北地区所特有的平衡的经济发展,相反,却长期从属于西北欧,后来又从属于美国。
十三个殖民地和新法兰西十三个殖民地和新法兰西的经济史与拉丁美洲的经济史根本不同,因为那里缺乏土著劳力资源和贵金属。这种情况迫使英国和法国移民自己劳动,根据可得到的自然资源来发展某种可行的经济。巴黎和伦敦政府从一开始起就都试图以传统的方式影响其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在圣劳伦斯河两岸,法国人建立了以法国封建制度为模式的庄园制。居民必须以金钱和劳动的形式向其庄园主纳税。同样,在十三个殖民地,英国试图强行建立各种僵硬的经济制度。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设立了与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相似的公司,资金由股东们筹集,公司向股东们保证将按他们的投资额分红。弗吉尼亚公司着手建立一种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到弗吉尼亚来的人没有一个人私下拥有土地,每个人都为公司工作。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都存放在一个公共仓库里,人们只能从公司的这个仓库里领取所需要的东西。
这些规定和限制在法属和英属殖民地证明是行不通的,因为在法属和英属殖民地有大量的土地可为不满的移民所依靠。这些殖民地不可能象拉丁美洲那样,依靠母国提供封建的"监护征赋制"这种奖品,因为要实行"监护征赋制",就必须能得到大量的土著劳力。居民的确要向庄园主纳税,但这些税比法国通常的赋税较得多。教会力图征收居民所获产品的十三分之一作为什一税,但一也只能征收到其中的一半。当局为防止青年人逃走、为防止他们成为非法的毛皮贩子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在荒地的诱惑和有利可图的毛皮贸易面前失败了。因此,新法兰西以自己的方式发展,大多数人经营自给自足的农业,少数人从事毛皮贸易;毛皮是唯一重要的出口商品。
同样,在十三个殖民地,诸公司不能长期控制它们的移民。弗吉尼亚一位总督报告说,当他到达这里时,他发现人们"正在街上疾走,忙于日常活动"。在土地比劳力充裕这一事实的激励下,英国殖民者制定出自己的经济制度和做法。由于地理环境决定了农业这一型式和农业的成功,大多数人必须致力于农业。
在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的南部殖民地,移民们发现这里最好的作物是烟草、稻米和靛蓝。在中部殖民地——宾西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谷类作物生长得很好,因此这个地区很快成为诸殖民地的面包篮。新英格兰大部分地区也曾转向农业,但漫长的冬季和多岩石的土地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因此,他们只得从事其他职业,主要是渔业、航运业和制造业。
于是,我们看到,十三个殖民地的经济比拉丁美洲的经济远为多样化,而且更有生气,因为那里的土著劳工被抑制在仅能勉强生存的水平上,并没有成为当地经济的基础。在十三个殖民地,航行七大洋的快速大帆船、沿河两岸的一系列工厂以及靠枪和斧头在荒原上建立家园、并把新拓居地的界线不断向西推进的边疆开发者代替了用同样的工具和技术世世代代做苦工的印第安农奴和非洲奴隶。
革命时期十三个殖民地正因为十三个殖民地的经济如此生气勃勃,它才同母国发生了纠纷,使英国难以控制十三个殖民地的经济、难以使其从属于英国自身的经济利益。新英格兰的制造业和航运业就同重商主义的法规如《航海法》相抵触;1763年取消法属殖民地之后,英国政府开始对违背其法令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为了避免同印第安人发生纠纷,他们禁止移民超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进入俄亥俄河流域。殖民者一再大声抗议这些限制,最后,他们诉诸武力。美国独立战争不仅是一场争取政治独立的斗争,而且是一场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
为了既满足以前由英国人提供各种物资的市民的需要又满足美国军队的需要,战争本身就致使殖民地制造业大大发展。美国的航运业在独立战争期间扩大了,并转变成一支临时的海军;在赢得独立之后,它继续以扩大了的形式发展。美国船长们在和平条约签订才几年时就开始了同加利福尼亚和中国的极为有利可图的贸易。独立战争对仍为绝大多数人所从事的农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州法令这时废除了陈腐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这类制度体现在为使土地贵族永久存在而制定的长子继承权和限定继承权的法律中。大地产,尤其是在南方,都分给了农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土地则作为居留地向边疆居民开放。生气勃勃的美国经济以这些不同的方式迅速地向整个大陆和海外扩展。